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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启孟的西部志愿者生涯

陈启孟的西部志愿者生涯



  华侨大学漳浦校友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启孟曾经是志愿者,但他不是华侨大学援外汉语教学志愿者,而是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志愿者。
  2003年启动的 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,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,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-2年的教育、卫生、农技、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,用以促进西部贫困地区的教育、卫生、农技、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,同时拓展大学生就业、创业的渠道。
  福建省是西部大开发计划宁夏的对口支援省份,华侨大学校友张文峰、张勇、霍尧、贺子宁、陈启孟和陈燕辉等,就先后在宁夏从事了为期一年或两年的教育、农技、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。其中,陈启孟于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在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法院服务了两年。
  陈启孟是华侨大学法学院2005届校友。大学时代,他就相当活跃,曾任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、校学生会保卫部部长,组织起了一个社团组织———法律促进会 (即现在的群航法学会)并当过会长,创办了一份学生报刊《青年法学》。后来,他又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学校服务,参加了校学生治安联防大队,曾任大队长并获评学校“校园治安保卫积极分子”。
  2005年7月,刚刚毕业的陈启孟放弃了和泉州知识产权公司已达成的就业意向,志愿服务西部,来到号称煤城的石嘴山市,在惠农区法院立案庭做了一名书记员。至今他仍记得,刚到第一天,他的脸上、指缝间就满是黑灰。
  作为惠农区法院的首个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,陈启孟身感责任重大。因此,尽管从7月26日开始工作之后的整整一个月里没有接到任何工作任务,他并没有抱怨,而是静下心来研习专业,很快成为立案庭唯一享有独立办案特权的书记员。
  在惠农区法院立案庭,陈启孟主要帮庭长做案件,搞民商事调解。两年的志愿者生涯(本来是一年,他主动延长了一年),他做了将近400件案件,以优异的表现获评宁夏回族自治区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称号。
  由于工作主要是解决一些民商事纠纷,陈启孟在办案期间也碰到过一些不愉快的事。有一次,一个与案件相关的在宁夏投资的浙江富商,给他打电话非常无礼,质问陈启孟 “收了人家多少好处”,威胁他“要是不想在法院混了,随时可以让你滚蛋!”还侮辱他不懂法律,陈启孟不卑不亢与对方交谈,最终对方不再说话,随即把电话挂了。回忆这件事,陈启孟说:“毕竟当时比较年轻,受了委屈还是比较难接受的。但想到自己的努力能够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,觉得受点委屈也没有什么,而且搞行政执法本来应付这种事情就比较多,也就释然了。”
  在惠农区法院这两年的工作经历,也让陈启孟受益良多。2007年8月,他考入福建省漳浦县工商局当公务员,在其下属的杜浔工商所工作。陈启孟说:“法院的那段基层工作经验比较宝贵,让我跟老百姓打交道比较有体会,现在工作上还过得去。”
  如今,评价自己的宁夏志愿者生涯,陈启孟很欣慰,称“对得起母校”。
  而尽管人离开了,但启孟的心并没有忘记宁夏,他仍然记挂着那里的同事,那里的朋友———2008年春节,启孟把自己的年终奖金500元,寄给了惠农区红果子镇西渠二队村民王玉霞,希望用这钱为她添置些过年所需的东西,一家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———王玉霞的丈夫,是陈启孟在惠农区法院工作时的同事,单位司机,2007年1月21日因肺癌去世,将3个孩子和一个并不富余的家留给了她。